小崧股份董事会拒交前实控人临时提案至股东会 ,双方就提案各执一词

caij (2) 2026-05-07 08:01:34

每经记者|胥帅    每经编辑|杨翼    

5月6日晚间,小崧股份(SZ002723,股价10.17元,市值33.80亿元)发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持股1%以上股东“田野阳光”以及蒋小荣、田一乐、田甜、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日葵投资)在2026年5月3日至5月5日期间提交的共计四项临时提案,均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

据记者了解,这些提案直指公司近年业绩大幅下滑及现金流恶化等问题,要求对现任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履职追责评估,并谋求参与公司治理改组。董事会以程序瑕疵、越权干预经营以及与历史放弃权利承诺相悖等多重理由,在程序与实质内容双重层面将四项提案全部驳回。值得注意的是,提案股东中有两位的年龄均未满18周岁。

公开资料显示,蒋小荣等人曾为小崧股份(原金莱特)创始家族成员,2017年因转让控制权而承诺不可撤销地放弃表决权及董事提名权,如今再度试图宣告相关权利恢复,使得公司控制权之争重新摆上台面。

小股东“发难”直指公司业绩

5月6日晚间,小崧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对前实控人蒋小荣等多位股东提交的四项临时股东提案均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

据记者了解,这些提案直指小崧股份现任董事长、总经理的履职考评追责,并谋求参与公司治理改组。小崧股份董事会则迅速反击,认定上述提案在程序与实质内容上均不合规,均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事件始于多份突如其来的股东临时提案。公告显示,小崧股份将于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5月3日,小崧股份董事会收到了持股1%以上股东“田野阳光”提交的两项临时提案;5月5日,公司董事会又收到持股1%以上股东蒋小荣、田一乐、田甜以及日葵投资共同提交的两项临时提案。

提案股东对小崧股份现任管理层的发难,主要聚焦于公司近期持续恶化的财务状况。

田野阳光在提案中指出,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滑,2024年及2025年出现巨额亏损,且2026年第一季度继续亏损,导致股东权益明显承压。蒋小荣等股东则进一步列举了具体财务数据: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1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逾三成;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自2023年度起由盈转亏,2025年度亏损扩大至约2.5亿元;同时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已转为负值。

基于小崧股份上述业绩情况,提案股东提到,针对管理层履职考评: 田野阳光提请股东会责成董事会,在15日内组织对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2023年至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开展专项评估。评估范围明确要求涵盖经营业绩实现情况、成本控制与现金流管理、对外投资决策及资金管理等。该提案甚至要求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包括岗位调整或解聘等措施。

针对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蒋小荣等股东要求小崧股份董事会在将特定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简易程序定增、修改公司章程核心条款等)提交审议前,必须至少提前30日公告说明。此外,这些股东还要求公司董事会针对连续三年亏损制定具体的经营改善措施及减亏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按季度将进展纳入董事会工作报告披露;同时要求按季度详细说明并披露账龄超过180日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情况。

对此,小崧股份董事会指出,田野阳光、蒋小荣、田一乐、田甜及向日葵投资等提案股东,均未向董事会送达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同时,提案函内容缺乏真实性声明等要件,不符合深交所《自律监管1号指引》相关规定。

小崧股份董事会还指出,总经理与董事长履职评估提案属于对董事会提出的履职要求,无具体决议事项,且高管考核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不属股东会范围;“提前30日公告”的要求更是违反了法定的股东会通知期限规定;而制定减亏计划及额外披露特定账龄应收账款的要求,则被认定为越权干预董事会经营计划决策及缺乏法律依据。

提案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复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在这场激烈的博弈中,最核心的焦点在于蒋小荣等股东提交的第四项提案——《关于落实股东表决权恢复后相关行权配合事宜的临时提案》。该提案要求小崧股份董事会向其提供董事换届选举的提名及候选人要求,并宣告相关权利已经恢复。这揭开了提案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

公开资料显示,小崧股份早前名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莱特)。蒋小荣以及田一乐、田甜是金莱特创始家族的成员。2015年11月,金莱特创始人、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田畴突发疾病逝世,其妻子蒋小荣仓促接手公司。蒋小荣于2017年决定交出公司控制权,对外转让其持有的大部分股份。在这一股权转让背景下,蒋小荣与向日葵投资于2017年10月20日向公司作出承诺,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对公司的任何表决权或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权利。同日,作为子女的田一乐、田甜也向公司承诺,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前述权利直至年满18周岁。截至小崧股份本次公告披露日,田一乐、田甜均未满18周岁。

小崧股份董事会强调,前述放弃权利的承诺早已于2017年12月18日在当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后续各年度报告中公开披露。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二条规定,除证监会明确的特定情形外,“承诺人已明确不可变更或撤销的承诺”属于绝对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的情形。小崧股份董事会据此认定,临时提案中关于恢复表决权及提名权的主张,与其此前作出的公开承诺完全相悖,公然违反监管规定。

5月6日晚间,记者也拨打了向日葵投资年报登记电话,不过电话被挂断。此后,记者也多次致电了蒋小荣手机,但电话无人接听。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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